•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声传正气 音颂清风”反腐倡廉影视作品配音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学校干部师生廉洁治校、廉洁从教、廉洁育人、廉洁修身意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第七届“廉洁文化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第十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将廉洁文化与校风、校训、校园精神相融合,持续推动“四结合三融入”校园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增强廉洁教育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坚定不移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纪委办  校团委

承办单位:音乐学院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6日17:30

地点:音乐学院教8楼311

(具体比赛时间地点以比赛群通知为准)

五、比赛赛制

比赛设初赛、决赛两轮赛制

1、初赛

初赛采取自行录制作品的形式,各参赛选手将原视频,以及消音并重新录音的视频以及原视频于11月16日18:00前发送至2737521056@qq.com邮箱并备注作品片段+参赛选手姓名+联系方式。评委将根据视频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12组选手将进入决赛。

2、决赛

初赛分数最高的12组选手重新抽签后,按照抽签顺序,于11月26日于文学院三楼报告厅进行现场决赛,评委将现场进行打分。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参赛作品种类不限(可以为电影片段、电视剧片段等),以个人或团队(限5人以内)形式参加。参赛片段时间限定为3~5分钟。

2.参赛服装、道具、视频片段等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如果视频片段未删除原配音则现场无声播放视频。

3、决赛视频可沿用初赛作品,也可重新选择作品参赛,如需更换参赛作品请于11月22日18:00前联系比赛群工作人员重新提交原版视频、消音视频及配音稿进行审核。

六、评分规则

详见《“声传正气 音颂清风”反腐倡廉影视作品配音比赛评分细则》(附件2)

七、评奖办法

比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质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发动,精心组织,严把作品质量关,确保作品站位高、方向正、内容精、质量高,切实将“声传正气 音颂清风”反腐倡廉影视作品配音比赛作为廉洁教育和宣传的重要抓手。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所选影视片段要具有鲜明的反腐倡廉特征。比赛前将所有参赛视频发送到指定邮箱审核,若审核不通过将要求更换作品,如果不予配合将取消参赛资格。

2.各学院要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原则上各学院需选送一组作品。2025年11月16日前各组负责人前将报名表(附件1)、配音稿、配音视频片段等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737521056@qq.com。联系人:柴老师,联系电话:0512—68250160。

附件1:“声传正气音颂清风”反腐倡廉影视作品配音比赛报名表

附件2:“声传正气 音颂清风”反腐倡廉影视作品配音比赛评分细则

纪委办 校团委

2025年10月21日